餐饮食品留样制度
一、学校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进行试尝。
二、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就餐前30分钟由不同试尝人分别试尝不少于150克。并对试尝人的身体状况逐个检查,无不良反应后方可供餐。
三、食品留样应专人负责,留样前必须洗手消毒,穿戴清洁工作衣、帽,手套,确保留样食品不被污染。
四、食品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,在冷藏条件(0℃-8℃)下保存48小时以上,每个品种留样量150克以上。
五、留样盒密封好后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、品名、餐次、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。
六、按《食品试尝留样登记表》对试尝和留样时间、品名、餐次、试尝人、留样人等进行逐项登记。
七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,使用前应严格清洗消毒。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。冰箱内外保持洁净,运行良好。
食品留样制度。
1、主管负责制,每天由主管监督,厨师进行试吃,仓管留样登记。
2、留样时间必须达到48小时。
3、留样品种每样不少于25O克。
4、专人留样,专人登记。
5、做好留样纪录。
6、搞好用品用具清洁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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